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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标签:合同 欠款 工程律师 法律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30天为离婚冷静期。鉴于我国离婚数量和离婚率不断攀升,影响家庭关系稳定,婚姻家庭编采取冷静期的立法措施进行适当限制。婚姻家庭编第1077条、第1079条,规定了由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冷静期构成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目的是为有效地控制离婚数量和离婚率的不断攀高。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冷静期
自民法典生效后,离婚程序发生了变化,男女双方需要离婚的,必须双方提前30天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只有知道以下两点即可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上述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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